为明确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组织的志愿者队伍的宗旨,并规范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,特订立本章程。

  一、宗旨:通过志愿活动,以“奉献、友爱、扶助、服务”为宗旨,为尘肺病患者提供服务,将爱心传递给广大在痛苦中煎熬的尘肺病患者。

  二、定义:

 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报酬,自愿为尘肺病患者和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工作提供服务,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。

  三、招募与注册程序:

  (一)招募对象的要求:

  1. 志愿者主要从广大青年中招募,人数不限,年龄在18-50岁之间,同时也欢迎其它年龄的志愿者参与。
  2. 应募者应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;遵纪守法,乐善好施。

  3. 应募者应自愿服务于尘肺病患者,听从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安排。

  (二)招募程序:

  1. 自愿报名,由当地志愿者服务团负责招募,填写基金会志愿者申请表。

  2.审核合格、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,进行宣誓,领取“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志愿者志愿服务证”。

  四、志愿者工作内容与任务:

  1. 组织或参与公益性活动。如尘肺病患者“一帮一”活动、“献爱心 送温暖”活动等。

  2.负责在当地宣传尘肺病防治知识。

  3.社会调研工作。调查地方煤矿尘肺病现状和存在的问题。

  4. 其他工作。配合基金会工作人员所作的工作,如写稿、文印、采访等工作。

  五、志愿者的权利:

  (一)有接受培训的权利:

  1. 专业知识的培训

  2. 实践能力的培训

  (二)有优先获得基金会提供服务的权利。

  (三)有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基金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。

  (四)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团组织、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

  六、志愿者的义务:

  (一)履行志愿服务承诺。

  (二)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  
  (三)自觉维护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青年志愿者的形象。

  (四)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。

  (五) 志愿者注册后,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必须达到每年100小时。

  七、管理和培训:

  基金会各地代表处负责当地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。建立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,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注重志愿服务理念。负责专业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,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。

  八、其他:

  本章程与国家政策法规冲突的地方,遵循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。

 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落实的,基金会不负任何责任。

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其修改、变更、解释权属于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一日